编号:388903

2023-02-27 08:17:09

养老保险期限与养老金核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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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风雨 来自:未知

尊敬的工作人员: 您好,我是一名外来东莞务工的打工人,现有如下事宜想给您咨询一下: 第一:我之前在惠州工作了2年多,已购买社保,然后又在东莞大朗工作了5年,也购买了社保,期间将惠州的社保已转入东莞,后来又回到惠州工作了2年,也购买了社保,且把东莞的社保也转到了惠州;再然后又回到东莞先后在东坑、虎门工作至今(快满5年了,还会继续购买下去),之前惠州的社保关系也转回到东莞了,请问我这种情况,其保险期限改如何计算?是否东莞工作的2次购买的社保年限会累积计算为东莞的? 第二:我这种情况如果到时候计算养老金时,是否会视为东莞缴纳社保年限满10年以上? 以上咨询问题,恳请您在百忙之中帮忙给予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问政部门: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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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能否办点事实,别官腔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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