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93085

2023-03-22 15:52:51

莞城区步步高派出所警员懒政不作为

处理用时:13天1小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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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9t7Spx 来自:广州市

本人私家轿车被朋友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开走变卖,步步高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出警人员上门后做了简单的了解记录后,告知本人要我自己去查车子是什么时候 在哪个车管所过户?这本该是派出所的工作职责,对方却推给我,这是其一,事后本人去车管所查询到我车被过户到惠州,并且把过户后的车牌提供给步步高派出所后晚上去录了口供,当时负责的是步步高杜警官,之后的一个月,我每个星期都致电了解最新进展,但都没下文。

问政部门:  莞城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2023年2月11日,莞城公安分局步步高派出所民警对您制作笔录后,先后前往东莞市车辆管理所、惠州市车辆管理所、惠州市龙门县腾达车行等地进行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您曾于2023年1月30日就该情况在东城分局同沙派出所报过案,您的笔录材料中反映车辆借走地点为东莞市东城街道光明路2号107号店铺。根据莞城步步高派出所民警实地调查以及东城同沙派出所的报案材料,判断该事件为民间经济纠纷,建议您到法院诉讼处理或由事发地东城公安分局同沙派出所组织双方调解。经核实,您所反映的步步高派出所警员懒政不作为情况并不属实。若您有其他疑问,可致电莞城公安分局步步高派出所(电话:0769-22467820)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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