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96394

2023-04-08 14:50:46

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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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4W8HN 来自:未知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想咨询一下,我10年左右在温州市交了几年社保,后面失业停缴了几年,16年到东莞又开始缴了,请问一下温州市交的社保可以转移到东莞来吗?如果能转移,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怎样办理?

问政部门:  12345热线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接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2)户籍所在地为东莞市且已经在我市参保; (3)经组织批准调动且已经在东莞市参保的; (4)参保人的待遇领取地为东莞市的; (5)符合粤府办[2008]76号文规定的人员; ①.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地级以上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本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适用本办法。 ②.参保人跨省(区 、市)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符合人社厅[2016]94号文规定的人员; 全文适用 (7)符合粤社保函[2014]136号文规定的人员。 职工、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应从原参保地转移到新参保地。 注:农保不能转移。 办理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一份原件; 2、《基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一份原件;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一份原件; 4、身份证,一式一份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 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地址:http://si.12333.gov.cn)选择“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地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拟转入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选择“社保转移申请”服务。如实完善转移信息,点击“申请”即可成功申请,剩下的事就交给社保经办机构。您可以通过平台点击左边目录查询社保转移申请审核结果和社保转移进程。 2、“掌上12333”APP 手机下载并注册“掌上12333”,点击""电子社保卡""领取并绑定社保卡,选择:社会保障→社保关系转移→社保转移申请,完善转移信息提交;领取电子社保卡后,选择“社保转移网上申请”→点击“我要申请”进入下面界面,录入真实的户籍所在地信息后,填写转移信息,点击“提交申请”。→申请后可“社保转移进度”界面查询办理进度。注:如需办理省外转入,那么转入地选择广东省东莞市市本级、转出地选择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信息。 二、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就近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办理时限:养老电子流程15个工作日。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停止对外办理业务) 。 温馨提示 1、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理业务 。现场办理请通过微信公众号“i莞家”预约办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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