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妈今年年初刚刚做完心脏支架手术,现在每个月到市人民医院拿药要500元以上,到了四月份就告知报销额度已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又没有相应的药,请问贵局存在有啥意义?购买医保有啥意义?群众有多少人像公务员那样那么多退休金,群众真的病不起。
编号:396937
2023-04-11 10:40:13
医保转诊限额
我老妈今年年初刚刚做完心脏支架手术,现在每个月到市人民医院拿药要500元以上,到了四月份就告知报销额度已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又没有相应的药,请问贵局存在有啥意义?购买医保有啥意义?群众有多少人像公务员那样那么多退休金,群众真的病不起。
问政部门: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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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实施后,到首诊社区机构就医报销,维持不设报销限额,所谓门诊报销限额,仅仅针对医院就医报销,即使在医院就医,限额用完了,还可以继续回社卫机构就诊报销,并不是限额用完就没有了保障。此外,在市内医疗机构急救抢救也是不设报销限额。 一直以来,我市都保持较低的医保缴费,尽可能保障广大群众基本看病就医需要,以我市职工医保为例,平均每年缴费约1500元(其中职工个人缴费仅约为270元/年,22.5元/月)。按参保人缴费10年计算,基金共收缴1.5万元的保费(其中个人2700元),而我市参保人普通住院次均费用约为1.55万元,统筹次均就支付了1.1万元,这仅仅是一次住院,还不包括门特、普通门诊的待遇支出。如果忽略其他方面的保障,将全部缴费都用于普通门诊保障上,固然可以提高门诊限额,但是住院、门诊特定病种等动辄成千上万甚至上百万的大费用将无法保障。所以说,医保基金没有办法做到“大包大揽”,完全放开自由就医且不设限额并不切合实际,我们还是要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基本功能,避免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保障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此次门诊共济改革,实际也是对基金内部结构进行调整,提高统筹基金共济能力,充分发挥“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机制,这一报销限额标准的设置,我们是经过了科学的测算,以“保基本、可持续”为原则考虑的。而且,医院门诊报销限额不等于定额,是与参保人平均工资挂钩,每年会动态调整,根据过往数据预测,每年都会有约10%的涨幅,比如今年,限额根据基数变化已经上涨至889元,比去年上涨了11.7%。 下来,市医保局也将根据政策实际运行情况,结合群众诉求,积极协同市卫生健康部门,提高我市社区门诊诊疗能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我市门诊待遇标准,包括提高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等。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