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98148

2023-04-17 15:30:35

长安首铸御峰华庭办公室改公寓违建举报

处理用时:1小时6分
0人支持

吴振伟 来自:中国

针对开发商东莞康和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新安梅园路1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9)东莞不动产权第0104388号)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的地块,建设的项目为御峰华庭(三期)5号楼通过严重违建,改变成用途为居住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违建行为,为何东莞政府相关部门不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背后是否有不可告人的利益链存在?御峰华庭(三期)5号商业、办公楼违建建筑一共204套,已销售54套,剩余150套也已经通过隔墙,加装洗手间、厨房、房间,完成了由办公室毛坯向有居住功能的单元的违法改造,尚未对外销售,为开发商东莞康和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旗胜智能装饰有限公司进行违建,按规划要求为什么相关部门不对该违建建筑予以拆除?另外该开发商怪羊头卖狗肉,对外销售的是办公房,用途为办公,毫无居住功能,很多不知情的消费者没有细究会因此踩坑上当受骗,该开发商通过诱导客户签订《委托广东旗胜智能装饰有限公司装修改造协议》将违建行为责任推卸到购房者身上,到后来被认定为购房者自发违建改造。很多购房者以为是开发商免费送的精装修,以为捡了个大便宜,殊不知为开发商将办公室违建成可住人的单元。对这种欺诈行为,相关政府部门为何不查处?为何一直包庇?

问政部门:  12345热线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工单留言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部门已于工单号0123032416481923501作出答复:接到投诉后,我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7日14时41点分到达投诉地点,长安镇梅园路1号首铸御峰华庭。经勘查,现场没有发现新增增加容积率和改变外立面建设行为。市民所描术的问题,根据201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构和职责公告》(粤府函[2014]173号,2019年10月实施的《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九条,以及我局“三定”方案均明确规定,我局执法范围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住改商”“工改商”等在使用过程中改变建筑物的使用用途行为不属于“各类违法建设”。 御峰华庭项目由东莞康和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御峰华庭(三期)5号商业、办公楼分别于2021年6月11日取得《广东省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东莞商房预证字第202100271号),2022年7月28日取得《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编号:建备证字441900202207280007号)。 最后执法人员拍照取证后离开。下来,我分局执法人员将对此投诉情况进行将继续跟踪监督。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安分局,联系电话:81622227。现规划所回复如下: 一、来文所述项目地块规划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途。 二、经核查,御峰华庭(三期 )是经市自然资源局审批、并通过了规划条件核实的项目。来文所述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违建行为是发生在规划条件核实备案后。 三、目前规划所不具备销售监管违建查处执法职能,具体以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根据《东莞市 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第六条 不予受理范围:(七)信访部门或热线管理中心正在办理过程中或已依法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向热线提出的同一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本次诉求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因此我中心不再重复受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问政人评分

3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