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98624

2023-04-20 09:10:50

关于电子警察误拍违章的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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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7464 来自:未知

你好,关于我车辆(粤S.5L19E)的2个违章,先陈述如下:1.车辆停放位置属于树人路与市场四街中间的巷道,不属于蓓蕾路,与违章地点不符。2.违章图片显示,违停车辆应该是粤S.3VG20和粤S.FD2221。我的车辆属于误拍造成违章。如图三,该巷口无网格线,无行人斑马线,无消防通道及应急指示牌,村尾村委会也没有相关提醒,所以日常都是有车辆停放。希望安排交警同志前来现场勘验查证!现我诉求如下:撤销我车辆2022年12月3日11点23分(图一)及2023年4月14日13点2分(图二)的误拍违章。谢谢。

问政部门:  横沥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核查,当事人车辆的违停位置应该属于蓓蕾路两边的人行道,蓓蕾路全路段禁停,标志清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23项: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当事人反映的两宗违停当时后台均有发送提示短信,20分钟不挪车的依法作出处罚,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请预约在交警大队违法办窗口打单后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市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感谢当事人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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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车辆停放位置是路肩上,不属于蓓蕾路。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拍照提示违停的,因为该处天天都有车停放,如果该处属于违停会处罚,按理是没有人会停在该处的。我今天已经在相同的位置停了一天,没有收到任何短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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