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11月4日骑电动车从家到公司上班,在厦边路口被长安交警查处,开出罚单为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罚款200扣12分。2)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款200元处理2分。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罚款1000元处理12分。于2022年3月份我去处理违章时驾驶证被扣,要我补齐驾驶证被扣的26分,也就是重考科一与科三后才能重新拿回证,2020年疫情以来本来生活就穷困潦倒,现在又不让我不能开车,真像断了腿一样,每天出行办事不是打车就是坐公交车,这无疑更是雪上加霜,想抽时间去考驾驶证更是无能为力,想问一下交警部门,像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看在初犯并对社会不会造成任何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能不能把我的驾驶证少扣点分,让我早日拿到驾驶证,我现在还欠着两百来万的外债,我要努力挣钱还债,真的没有时间去考驾证。我知道我骑电动车是有错,但不制于扣我二十六分,第一当时东莞并没有电动车上牌这一说法,那就是说不存在我驾驶的车辆无牌,我有正规发票与车辆合格证。第二我当时是在囯道被查处的,握我了解东莞虽然禁摩,但是摩托车还是可以在囯道上行驶,就算是我骑进乡村小道,你们也只能罚我二百元扣2分,不应该是扣12分罚1000元,你这个有点太荒谬,何况我骑的是电动车,是正规店铺销售的,既然是不合法不能上路的车辆你们怎么就允许人家开店铺销售,他们销售是合法,我们骑行上路就违法了,扣我26分罚款1400元,这还有王法吗,走私车不合法销售你们会查,电动车不合法销售你们怎么就不查,却又要来查我们骑车人还要重罚,现在那个镇没有开超大超重的电动车拉客的你们视而不见,就在我电动车被查的路口,那天都有几十台大的电动车在那里拉客,你们在那里执勤却视而不见,是不是跟你们有什么利益关系,我一个在东莞创业的人,骑个电动车上下班就是为了省点加油费补贴家用,你们就把我罚得这么惨,真是天理难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