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在22年发布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在近期又发布了“《2023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和能力提升扶持申报公告》”。由于22年发布的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想请问下这两个公告的内容是否冲突?还是说前一个公告的内容已经失效了?因为两个公告的内容有些相近但又不相同,想请帮忙解释下,谢谢!
编号:401651
2023-05-09 16:21:33
关于人才政策的咨询
人社局在22年发布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在近期又发布了“《2023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和能力提升扶持申报公告》”。由于22年发布的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想请问下这两个公告的内容是否冲突?还是说前一个公告的内容已经失效了?因为两个公告的内容有些相近但又不相同,想请帮忙解释下,谢谢!
问政部门: 人社局
已回复官方回复
您好,来信已收悉!东人社发【2022】18号文《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政策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暂未开始受理,申请人后续可通过东莞市人社局官网关注受理时间段。近期发布的《2023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和能力提升扶持申报公告》为东府【2018】106号文《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政策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目前旧政策正开展收尾工作,新旧政策没有冲突,若有疑问可咨询我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820828。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