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年02月27日举报东莞市万江区阳光海岸关于消防问题,万江消防大队于3月1日来小区现场核实,但只是流于表面的核实,也没有跟投诉人电话联系,告知什么时候整改完毕! 我于3月每个周末跟党员业主群众巡查阳光海岸,发现很多过期灭火筒,甚至有小区建立之初的2009年的灭火筒!如果年代久远的灭火筒,而且是大量存在阳光海岸各栋,请问当初是如何通过消防检查的?在阳光海岸一期车库还有大量易燃物品:废旧沙发、木质家具、枯萎的树枝树叶,整整放了一个月! 根据国家规定,干粉灭火器维修期限是5年,首次维修后每满2年应送修。《参照手提式干粉灭火器-GB4402-1998标准当中第8点GA95修理与报废标准当中5.2灭火器报废年限》,新消防法规定干粉灭火器筒体强制报废年限是10年。灭火器报废年限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规定年限的,必须报废。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为8 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为10 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为10 年、推车贮压 式干粉灭火器为12年。 阳光海岸小区使用的是干粉灭火器,强制报废年限是10年,但是通过去现场排查,小区大量存在09年-12年区间的超年限灭火器。而且有很多超出国家要求的维修期没有维修。这个是对全体业主生命安全的蔑视。 最近北京某医院的火灾、广州某城中村的火灾难道还不够警示注意消防安全么?为什么阳光海岸小区反复违法消防法?为何能通过消防检查?请领导严查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