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03820

2023-05-23 09:25:40

对星城社区居委会破坏业委会选举的投诉

处理用时:8天22小时38分
0人支持

微信用vqRb7 来自:未知

我是东城区新世纪海涛居的业主,我们小区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递交申请文件,并与星城居委会多次沟通,在规定期限内,星城居委会不肯召开协调会,业主就按相关要求和沟通的结果,组织投票。 共有154位符合条件的业主报名参加业委会,志愿者在小区内张贴公告,逐一电话短信告知,上门登记等,志愿者共收到投票149张,有5位业主没有投票。5月19日业主代表按要求把票和统计表提交给星城居委会,5月22日星城居委会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业主,称:“《指导函》公示期间内,星城社区居委会收到部分已登记符合条件的业主提交不同意第1种方案即不同意自行协商的书面意见。”否定业主投票结果,也不公示是哪位业主提出反对,强行推销自己的选举方案,该方案有利于某些势力操纵结果。 在海涛居业委会的选举中,星城居委会先是不作为,不按规定召开业委会协调会,之后又不承认业主的投票结果,存在暗箱操作,破坏业委会选举的行为,呼吁有关部门介入。

问政部门:  东城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规定:“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业主代表规定名额的,由报名人协商产生,协商不成的,由园区(镇街)政府协调选出。根据文义解释,协商是指以达成一致同意而开展的共同商量活动,而《若干规定》的“协商产生”是要求就业主代表结果达成一致同意。在缺少政府部门协调选出的情况下,要求达成一致同意合法合规,这是保障每个业主的合法权益。 2023年5月6日,星城社区居委会在新世纪海涛居小区内公示《关于新世纪海涛居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人数超出规定名额的指导函》(以下简称“指导函”)。《指导函》公示期间,已登记符合条件的部分业主向星城社区居委会提交不同意自行协商的书面意见,并明确要求由政府协调选出筹备组业主代表。鉴于已登记符合条件的业主未能自行协商一致产生业主代表,为更好推进新世纪海涛居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确保业主大会的顺利进行、程序规范以及公平公正,东城房管所、东城公共服务办依照《指导函》公示第2种方案协调选出业主代表,星城社区居委会予以协助和配合。 经核实,来信人所述暗箱操作的情况不属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

点评:那我们群众不同意第二方案,要求召开现场协调会,现场投票,明主集中,*********************。为什么居委会不同意,不同意的理由是什么?
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