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04205

2023-05-25 11:47:54

医保局不落实好“双通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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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w 来自:广州市

你好,广东省医保局公布2023年"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全力做好参保患者用完保障中指出:参保患者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可到"双通道"零售药店购买"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的药品,享受与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1,政策中明确指出定点医疗机构可开处方药,并享受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2,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也公布了东莞市“双通道”医疗机构制定医师备案,附件中所列示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以上政策已经表明,我们是可以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找备案的医师来开处方并享受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政策。4,我的诉求:我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找备案的医师开具“双通道”内的药物,享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销政策。5,能否明确给我一个解决方案?

问政部门:  医保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对于参保人提出的核心诉求:“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找备案的医师开具“双通道”内的药物,享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销政策” 根据《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是否可以享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待遇,取决于您的费用发生场景,定点药店并不是“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而是“定点医药机构”,故您所产生的“院外购药”费用,不适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销政策。您可按规定开具院外购药处方并到定点药店购药后,可凭相关单据等材料到开具院外购药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零星报销,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本市非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计算。 后续我市将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探索院外购药新的管理模式,优化待遇。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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