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06372

2023-06-06 14:57:32

电动车未按规定走非机动车道处罚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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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123 来自:中国

从石龙汇星到东莞站电动车出行,途径石龙南二桥因为未按规定走了非机动车道被罚50元,是否处罚过重?是不是应该以安全警告为主。电动车为什么不按规定走非机动车道,请相关部门可以去看以下途径的非机动车道上面很多地方被小车占满,还有很多陡坡路段,每次都会刮底造成车子损坏

问政部门:  石龙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接诉后,我镇石龙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经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在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针对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东莞市从2019年起严查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但2019年至2021年年底均为警告教育,2022年才开始正式处罚。 我队已多次和执勤队员确认,必须保证非机动车道的畅通才能处罚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机动车道内的交通违法行为,若存在非机动车道不畅通而被处罚的情况,可向我队举证。南二桥非机动车道的建设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建设,建议向该部门咨询关于降低斜坡坡度的情况。感谢您的来信及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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