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4月10日经与物业核实,发现寮步镇万科城市高尔夫花园照澜院101报批方案与现场施工范围不一致,且拆除了公共区域地下室承重墙。城管部门答复,101业主正在装修,并未发现开挖地下室(详见附件2)。 2、2023年4月22日,101违建业主继续扩大开挖范围,同时将前庭部分继续挖深,至此整个地下室全部开挖完成。再次违法施工期间,我们多次投诉至城管部门,但是每次都是姗姗来迟,来到现场后拒不要求违建业主暂停施工,也不正式投诉业主述求,都是强调要回去开会研究再做决定。甚至在我们楼上业主阻挡违建业主施工期间,打电话给物业公司,要求配合违建业主所谓防水施工(违建业主一直打着“防水施工”幌子违规挖地下室)。 3、2023年4月25日,通过12345投诉,101业主未按照主管部门批示要求恢复已拆除承重墙,并不断扩大开挖范围,地下室开挖至基础承台垫层。城管合答复:并未发现扩建地下室行为。 4、其他业主信访后,城管(信访答复):车库后侧室内开挖部分属于公共部分,已撰写承诺书交给综合执法部门,需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加固修复方案,经我局技术人员审核后,方可继续防水施工,按原貌进行修复。本次信访答复任然不提 涉事业主行为属于什么性质,针对违法挖出来的地下室不予案件定性,规避违法违规字眼。同时住建和城管要求违建业主提供的加固修复方案两部门也未进行审核确认(现场口头要求违建业主与楼上业主协商,他们不会出具书面方案审核意见),所谓的安全鉴定报告也只是违建业主自己住房的安全鉴定报告,并不是整栋楼的安全鉴定报告。 述求: 1、为何城管能这么明目张胆糊弄楼上业主,为何屡屡将依据明确的信访答复视为儿戏,拒不执行,且当面一套背面一套?结合本事件,我们的城管执法队伍“应付式”走过场,多次现场检查违建房屋,但均未采取任何有效制止措施,最终不了了之。面对现场的违法现象,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同时多次电话指示物业公司配合违建业主违建。本事件中是否存在执法部门徇私枉法、渎职请予以核查。 2、6月6日召开建委、城管、房管所还有楼上业主一起协调会议,城管办事人员未佩戴执法证和执法记录仪,态度极为恶劣,不给查看执法证。同时告诉在场的业主,不会回答你们的所有问题,你们顺便投诉,可以12345也可以市局投诉,请问这就是“人民公仆”的行为准则吗? 3、事件发展至今,城管对涉事业主从未出具“违法告知”,也未给该事件定性,默许该行为,请问挖出这么大地下,已经扩展至室外花园,难道是合法? 4、城管信访答复说要审核整改方案,到后面推给物业审核,请问这就是办事准则? 5、整个万科城市高尔夫花园小区违建、超挖、扩建成风,涉事业主顶风作案,老百姓越投诉回答答非所问,难道就不应该有人来承担责任?非要等楼塔了、人死了才会引起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