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为我家在公共用地种树情况,图2图3为桥头镇正丰豪苑业主陈某*在小区100多人的别墅群里举报我使用公共用地种树的聊天记录情况,并且也在群里发出了东莞政务回复的指引,她口中的公共用地不得种树行为,实则泛指小区内所有公用绿地,图4 5 6 7 8 为实际小区公共用地种绿情况,为何到我这里演变成桥头镇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部门的选择性执法?小区本就不大,也有群众同志把公共用地用铁栏围起来直接铺了水泥中自己的树,也有人打了水泥过道并种蔬菜,城管执法人员对小区公共用地情况其实肉眼可见,一目了然,我提出此质问,现场城管也回复知道存在这种情况,虽有法律规定我不能种那几棵小树,但是否有法律明文规定可以随意践踏执法权,违反秉公执法从而去选择性执法?是否我需要把这小部门的公共绿地打了水泥围起来才是合法的?从中我不得而知,难道2023年还存在这样的执法模式吗?桥头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规章办事我作为人民群众我完全可以理解,也可以去配合,但这种举报人去刻意抹黑,城市执法部门的选择性执法,就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城管执法时也有小区其他同志反映不只是只有这一块公共绿地,要处理就一起处理!我不是一个挑事情的人,但是投诉人这种身份,并在群里说的“小区共用用地不得种树这些话,到头来为何只选择性去执法我这几棵小树?难道整个小区只有这这块公共用地?城管部门告知我必须要去举报其他人他们才能去处理,难道桥头镇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对其他人没有执法权?必须人民群众举报才愿意去处理?这是什么道理?难道举报人在群里所说的小区公共用地只有这一块?其他占绿的人有势,就能选择性执法?举报是她一个人去挑事情举报小区公共用地不得占用变更,为何到头来就演变成选择性举报并选择性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