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修订稿))已发布,文件中提到,“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施市场调节价,这个是不合理的。因为住宅小区停车场不同于外面有充分竞争的停车场,小区停车场具备垄断属性,业主没有其他选择,所以不能给开发商无限制的定价权。 小区开发商一旦拥有了无限制的车位停车收费定价权,那么就不能排除无良开发商为追求暴利,而制定非常离谱的停车收费标准,比如一天收几十上百元。小区开发商基本处于没有竞争的垄断地位,小区业主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再者,东莞的车位售价没有限价,那么就很有可能,开发商制定非常离谱的车位售价,并且制定离谱的车位停车收费标准,这样业主只能任开发商宰割了。 住宅小区车位收费完全市场调节,非常不合理,不对住宅小区车位收费制定指导价,将会存在激化社会矛盾的潜在风险。所以,住宅停车收费,不能完全按照市场定价。可以根据目前全市住宅小区的停车收费的市场情况,设定一个政府指导价标准(就像物业收费一样,设定一个最高收费标准)。然后每年或者几年动态调整一次。比如每小时最高多少、24小时内多少封顶等等。各小区根据情况,在政府指导价框架内进行调节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