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09646

2023-06-26 14:58:53

工厂违法,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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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E8Wzpr 来自:未知

举报 你好,我是东莞市横沥镇渝利制品有限公司的员工,我在此家公司做了有6年的时间了, 现在我要举报此家公司多条违法行为,第一关于工资条问题,公司一直以来发工资都没有提供工资条给我们,且工资是分两笔发放的(一笔是银行流水,另一笔是现金发放),另外公司付人民币货款给供应商只能做私对公,私对私或者是拿现金,就是不能公对公, 公司公账没有资金流向, 涉及洗钱并存在偷税漏税等问题.第二劳动合同问题,公司跟员工签订了很多份劳动合同,大部分是一年一签,且所有员工都没有拿到劳动合同,投诉当地劳动局说公司此行为是合法行为,法律规定公司只需追缴近两年内的合同;不接受就是闹事,并让其中的心腹管理层对投诉的员工进行管控.第三住房公积金问题,我们要求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公司回复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没有严格要求怎么缴纳,故公司未有缴纳.以上我们多次上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回复此为合法合理行为,最后劳动局和公司的商讨处理结果就是将我们投诉人员的工资清单明细公布在工厂公告栏任全厂观摩,却不去解决公司违法行为,我想请问相关知法部门要工厂这样做是不是知法犯法?

问政部门:  横沥

已回复

官方回复

【横沥】尊敬的市民,您好!您于[2023年6月26日]反映的劳动合同事务问题[工单号:28062615111533901]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关于工资清单、劳动合同问题,经处理,该公司已整理出您近两年的工资清单、劳动合同,您可在方便时直接到该公司现场进行领取。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超出两年期限的相关事项,不再查处。2、已与该公司依法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其已主动将公告的相关内容撤下。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沥分局,联系电话:0769-83377932、联系地址:横沥镇财贸路11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经横沥镇税务分局调查,东莞渝利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情况,横沥税务分局已责令其限期内改正,目前东莞渝利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同意补缴个人所得税。我们已经与您联系,并向您详细解释了相关情况。如你对该公司有其他涉税问题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横沥税务分局调查跟踪。如有疑问,请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联系人:黎先生,8118978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公积金中心】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我中心提出投诉维权。因我中心并不掌握职工个人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与工资情况,所以我中心为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需审查相关的职工劳动关系与工资资料,调查、核实单位需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年限及缴存金额。公积金部门有别于劳动监察部门具有劳动关系、工资等监察的职权和措施,职工投诉单位未按规定为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履行相应的举证及配合调查的义务,需本人携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工资银行流水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原件、社保参保明细原件及前述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均一式两份)到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区公积金专窗或(塘厦、虎门、石龙、常平)四个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进行投诉登记,以便我中心对公司立案处理。相关指南可查阅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便民服务-维权投诉-职工追缴维权指引。我中心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事宜,依法依规办理追缴住房公积金案件,职工与单位的其他纠纷,请向其他相关部门反映解决。我中心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事宜,依法依规办理追缴住房公积金案件,职工与单位的其他纠纷,请向其他相关部门反映解决。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12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税务局】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东莞渝利电子制品有限公司涉税问题的涉税举报事项已收悉。对于您举报的事项,答复如下: 经调查,东莞渝利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情况,横沥税务分局已责令其限期内改正,目前东莞渝利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同意补缴个人所得税。我们已经与您联系,并向您详细解释了相关情况。如您对该公司有其他涉税问题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横沥税务分局调查跟踪。如有疑问,请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联系人:黎先生,0769-81189783) 感谢您对东莞税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税务局横沥税务分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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