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沙田镇稔洲村龙船洲村民,一家三口,名下只有一间房子,为2005年建成,房屋只有一层,60多个方平,没土地证及房产证。因房屋老旧漏水及人员扩张(二胎)急需重建房子。但因房子没证无法直接报建,只能通过“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先补办不动产权证,22年开始多次跑村委咨询,原本22年8月实行的政策,拖到23年3月才说可以办理。在办理时村委工作人员告知:报建房子土地性质为“农耕地”,申请基本上是没希望的。也是服了,住了差不多20年的房子还是“农耕地”?而且村里90%自建房都是“农耕地”。要等“新的国土空间编制”下来再搞?估计这个政策都过期了吧?政府可否为我们这些住房困难(穷人)留一条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