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78号租期满后搬离翔龙天地小区。停车场月租剩余两个半月,每月租金为350元。向物业提出申请要把剩余未使用停车月租费返还两个月共700元,但物业告知提前充值费用无法返还,并且无合理解释。该停车场通过捷停车小程序收取每月停车场租金,但是充值续租从来没提示过无法返还如果提前终止使用。个人觉得这纯属于霸王条款,商家无提前告知消费者充值无法返还,而且并未签署任何合同说明不能提前终止车位租期。麻烦政府帮忙关注该问题,不要让更多的人踩坑。

编号:412422
2023-07-12 00:16:34
常平翔龙天地管理处拒绝返还剩余停车场月租费(从该小区搬迁后)
本人于78号租期满后搬离翔龙天地小区。停车场月租剩余两个半月,每月租金为350元。向物业提出申请要把剩余未使用停车月租费返还两个月共700元,但物业告知提前充值费用无法返还,并且无合理解释。该停车场通过捷停车小程序收取每月停车场租金,但是充值续租从来没提示过无法返还如果提前终止使用。个人觉得这纯属于霸王条款,商家无提前告知消费者充值无法返还,而且并未签署任何合同说明不能提前终止车位租期。麻烦政府帮忙关注该问题,不要让更多的人踩坑。
问政部门: 常平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了解,您与该小区物业管理方签订了停车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有:“在协议期限内,承租人应按月向我司支付车位租金,且承租人应根据自己的需求决定是否向我司一次性交纳多个月份的停车费(即租金),租赁期内一次性交纳的多个月份租金不办理任何退费手续。”建议市民咨询12348想法律意见,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有疑问,请联系常平房管所,联系电话:8397047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