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通物业不按规定存放垃圾影响主业生活居住环境: 第一,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的7居住环境规定生活垃圾收集点所产生异味避免对居民产生影响。而富通自在城业物将垃圾不按规定存放。收集垃圾的噪音、垃圾存放及垃圾装运过程的臭气味直接影响居民居住环境,不符合垃圾收集设施的3.1.4条(下图),二次污染,投诉长达有半年多,为什么受垃圾臭味影响长达7个月,一直投诉却没有部门去管制? 第二,根据规定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要求: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生活垃圾收集点应采用分类收集,宜采用密闭方式,现在离我们居住地不到10米,垃圾收运全是露天,毫无遮挡,直接影响生活居住环境。 第三,《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补充规定)》解读中提升居住小区配套标准,新规定在小区达到300~1500户配有生活垃圾收集点方便居民生活垃圾投放,在小区达到1500户以上可以配有生活垃圾收集站用于居民生活垃圾收集,按富通自在城小区现有的是1300户左右,应该只允许配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用于投放,不可以收集存放垃圾。 第四,根据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垃圾收集设施运行不可以出现二次污染,并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城镇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应小于或等于12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