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镇高英村榕仔路168号瑞欣特电子厂,一天上班八个半小时,不算加班,是否违法,早上提前10分钟去开会不去就扣钱,辞工也不批准

编号:414632
2023-07-25 14:57:44
请问一天上八个半小时的班不算加班是否违法
大朗镇高英村榕仔路168号瑞欣特电子厂,一天上班八个半小时,不算加班,是否违法,早上提前10分钟去开会不去就扣钱,辞工也不批准
问政部门: 大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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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接报后,监察员随即拨打市民您的电话想了解具体情况,但监察员多次拨打市民您电话均无人接听,随即监察员前往东莞市瑞欣特电子有限公司展开调查,该公司法人许昌轩总经理称员工白天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1:50,下午13:20-17:50,每天白天登记的工作时间时间为8个小时20分,但公司称员工上下午上班都有10分钟休息时间,员工真正上班时间为每天8小时,白天不存在安排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另外监察员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安排部分员工超时加班的情况,鉴于此情况,监察员责令东莞市瑞欣特电子有限公司依法调整员工工作时间,不得强制安排员工超时加班,如已安排员工加班的需依法足额支付员工加班费。由于监察员无法拨通市民您电话,因此监察员在此建议市民您如认为白天打卡显示超出的20分钟属于加班需支付您加班费而侵犯您合法权益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第二条规定,您可本人到我分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作进一步处理,联系电话:0769-83311654-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