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近日,南城清华居小区新世纪物业公司发出通告,声称“清华居调整物业管理费依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关于调整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以书面征询意见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表决结果在小区的电梯口公告栏、大堂公告栏、小区宣传栏进行公示,本次开票为小区总人数计票权数 787票,总面积计票权数169545.1㎡。参与表决的人数计票权数 586 票,占总人数计票权数的 74.46 %;参与面积计票权数 129310.23㎡, 占总面积计票权数的 76.27 %。同意洋房由2.1元月平方调整 到2.6元月平方;别墅由2.4元月平方调整到3元月平方。按业主人数计 401票权数,占参与人数计票权数的 68.43 %;按票权面积计95834.49 ㎡,占参与面积计票权数的 74.11%;根据《民法典》第278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本次调整管理费方案已超过法定通过比例。从2023年6月1月起物业服务费用高层住宅:2.6元月.平方米;别墅3元月.平方米开始执行。” 针对本次清华居小区物业费涨价,提出以下质疑: 1.表决票设置有问题,表决票上只存在同意涨价到2.6元和同意涨价到2.9元的选项,没有不同意选项,不合理且有误导性。 2.物业管理处自行验票、点票,没有公开唱票环节,没有公证员甚至业主代表见证,涨价程序存在问题。 目前清华居小区新世纪物业公司不断在物业公众号发送涨价后的缴费通知,鉴于此次涨价业主与物业公司存在纠纷,恳请职能部门终止此种涨价行为,恢复原来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