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养老保险是否并入基本养老保险。之前东莞都有交地方养老保险,几年以前也停止缴费了。不知道这部分是不是可以并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2、养老视同缴费年限是否可以计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呢?
编号:416248
2023-08-07 17:21:27
1、地方养老保险是否并入基本养老保险。2、视同缴费年限是否可以计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1、地方养老保险是否并入基本养老保险。之前东莞都有交地方养老保险,几年以前也停止缴费了。不知道这部分是不是可以并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2、养老视同缴费年限是否可以计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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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地方养老保险开始于2006年7月。2010年3月开始暂停划入个人账户。2015年1月1日暂停该险种。根据《关于我市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府〔2015〕21号)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停止地方养老保险原单位费率为2%的缴费。二、2006年7月至2010年2月期间参加地方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3%;个人无需缴纳。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为3%(按申报缴费工资为基数)。【注:2010年2月后缴费比例不变,个人账户不再划入金额。】三、若地方养老账户有余额的,保险关系转出东莞,可以申请办理一次性退款。(办理退休养老待遇的,无需另外申请。)办理手续:(1)身份证A4复印件一份(2)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无社会保障卡的可提供个人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借记卡的需填写开户银行全称以便退款(3)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填写联系方式并加盖指模(4)成功办理转出后20个工作日办结。注:地方养老保险是转移或者到达退休年龄的办理退保的时候申请的,转移的情况办理退地方养老保险通过邮寄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办理退保手续需要本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