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16782

2023-08-11 14:13:54

万象府水涧头回迁房车位分配投诉

处理用时:3天23小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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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anaCh 来自:未知

问题反映: 1.万象府用于水涧头回迁房的车位数量分配严重不足; 2.村民拆迁补偿置换合同上已明确填写各自需求,拆迁办在3年前就应知所需车位数量; 3.回迁房分开成2个区域,地库没有车道连通,而拆迁办故意将车位分配在不同的区域给村民使用。按照当前方案最远的楼层从-2层到车位步行时间都超过5分钟。 4.车位建设数量是足够的,拆迁办故意保留方便村民停车的位置,转而安排更远距离的区域给村民使用。这些保留的区域有:23栋下方-1层,25栋下方-1层及19到23栋下方-2层。 5.23栋下方-1层竟然保留垃圾清运区,也不愿意分配给村民使用。 村民诉求: 1.车位按楼栋就近划分; 2.分配23栋下方-1层给22和18栋使用,其余楼栋移动到空出的位置; 3.垃圾清运区移置地面,不能占用地库车位; 4.人防车位跟24-26栋地下-2层的产权车位交换。即24-26栋-2的变成人防车位,19-23栋-2层的部分车位变成产权车位。 以上, 希望政府相关部门重新认真研究。

问政部门:  南城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南城万象府水涧头村拆迁安置产权车位的问题。经我办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一、作为水涧头村拆迁安置工作,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及南城党工委办事处的重点工作之一,我们在拆迁安置工作过程中从来没有懈怠,我们一直与西平社区党委及水涧头村各村小组保持密切沟通,尽最大可能服务广大被拆迁权益人。 二、南城万象府水涧头村拆迁安置小区的车位配置,开发建设单位是按照省市相关规范进行规划建设的。关于人防车位、充电桩车位、垃圾车车位、无障碍车位等(不可办理产权登记),是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进行规划建设配建的。 三、至于安置小区产权车位问题,你们作为被拆迁权益人,在与南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有约定,被拆迁权益人以10平方米安置面积置换1个产权车位,所以我们都在积极履行约定的义务,给被拆迁权益人分配标准产权车位。 水涧头村拆迁安置项目产权车位位于南城街道宏图路28号万象府30号、31号、32号地下室,3个地下室总车位数共1737个,其中人防车位456个,非人防车位1281个。经市住建局核准,办理现售证的产权车位共1070个(不含充电桩车位168个、使用困难车位31个、无障碍车位10个、垃圾车车位2个),其中,可分配的标准产权车位960个,微型车位94个,子母车位2个,影响交通流线组织及受集水井影响停放的14个。我们在产权车位抽签分配中,始终将960个可分配的标准产权车位处于被选取状态(产权车位分配相关材料已在西平社区公告栏、万象府安置小区个楼栋一楼大堂均有公告),根本没有保留可分配产权车位的想法和做法。 四、关于车位按楼栋就近划分问题:我们与西平社区党委及水涧头村各村小组相关负责人协商一致,为保障被拆迁权益人使用便利,产权车位采取就近分配,并根据意愿申报车位情况公平、公正划分楼栋区域车位数及调剂区域车位数,再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分配。在此次产权车位抽签分配的意愿申报中,18-22号楼(C区)申报车位640个,实际可分配标准产权车位499个(安置房分配735套,安置房与申报车位配比1:0.87)远超过24-26号楼(D区)申报车位数298个,实际可分配标准产权车位461个(安置房分配514套,安置房与申报车位配比1:0.58),导致C区车位不能满足意愿申报需求,必须通过D区调剂才能满足C区产权车位分配。为保证村民停车便利,我们已经研究决定,在保障村民产权车位权益的基础上,通过置换使用权的方式满足村民的停车便利。 五、作为人防车位、充电桩车位、垃圾车车位、无障碍车位等,涉及人防分区、防火分区等国家规范要求,不能随便调整。 希望广大被拆迁权益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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