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作用。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物业服务企业应对配合业主安装新能源充电桩。 另外,该小区地下停车场属于人防车位,物业公司不能以人防车位为由将安装充电桩事项抛给开发商. 目前人防相关法律法规对人防工程的人防车位安装充电桩没有禁止性规定。东莞市电力行业协会明确答复:人防车位是可以安装充电桩的,只要是签订了长期租赁合同,可以由物业向当地人民防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不影响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安装充电桩。 当前小区地面安装的公共充电桩充电服务费收费过高,最近一次充电电费花费19.59元,相应服务费高达19.28元,服务费与电费基本是1:1的比例收取,加大了广大业主的负担。一边收取高额充电服务费,一般阻挠业主安装充电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