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打算在南城开设足沐场所,建面约2000㎡。请问开设足浴场所的场地要求请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指示方向
编号:418249
2023-08-25 14:21:03
关于办理足浴店的场地咨询
你好,本人打算在南城开设足沐场所,建面约2000㎡。请问开设足浴场所的场地要求请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指示方向
问政部门: 南城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足浴场所场地要求的《咨询单》我局已于2023年8月28日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局在职能范围内负责沐足主体新设立、地址变更登记前以下项目的检查:1、不得在政府机关、驻军机关和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2、经营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3、商住分开,经营场所不得与员工宿舍、居民住宅相联。4、不得设置封闭式套间。5、沐足房间内不得设桑拿间、冲凉房(含带冲凉设施的卫生间)等形式的房中房,不得放置按摩床。6、房间须安装能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房门上必须安装一块面积不小于0.25平方米的透明玻璃。7、不能在场所包厢、包间内设置阻碍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挂帘、屏风、隔扇、板壁等遮挡物。8、沐足房间内不得安装门锁、插销等阻碍他人自由进出房间的装置。9、房内需设置不低于25瓦节能灯亮度的不可调节照明灯。关于足浴场所场地的其他要求,建议您直接咨询综治、公安、卫健、消防等部门。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联系电话:2299908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