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18360

2023-08-26 17:23:18

厚街世纪绿洲物业非法变更停车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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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Yvp1xF 来自:中国

2023年8月22日东莞市厚街镇白濠村世纪绿洲小区物业公司通知“对属于建筑区划范围内的停车位可实施固定停车位制度”,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可实施固定车位的理由不充分,没合法手续,程序违法。我们业主与物业公司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关系,物业公司的职权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并没有共同表决明确授权他们指定哪些可以做固定车位。因为建筑区划范围内的停车位它分很多种,有分占用容积率的,有分不占用的等等,占用业主共有场地的规划车位依法属业主共有,不能笼统说规划区内车位物业公司就全部有权利由流动车位改成固定车位,除开部分地下室是开发商有产权的规划车位外。这个是物业公司混淆视听的说法及做法。《民法典》275条已对其归属已作有相关规定。任何人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作出相反规定。第278条对规划车位中业主共有的决定程序有做相关规定。这些乃至之前的《物权法》都有相关规定。开发商与单个购房人不能在商品房卖买合同中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作出处分,这些需要业主共同表决的,单个业主也没有权利和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约定处分共有部分,若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处分共有部分,则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也并没提供出来,在和单个业主处分共有部分之前已经依法公开征得其他所有业主的表决同意。因此我方业主投诉举报物业公司没有合法程序,有理有据,政府职能部门是依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法行政”的,职权来源于法律法规的规定,请求厚街镇房管所依法查处合情合理。在没合法手续之前,责令物业公司不能擅自利用公共车位(非产权车位)做固定车位,维持原状。因这份通知是22日发的,在22日之后,本人至此就此通知有意见仅有现在这个投诉函,别的投诉途径没有发布哦,请求主管部门依法受理本投诉举报,并单独案处理,不要合并,如果要合并的,应把我这个表述文字原文加进上,公开回复。

问政部门:  厚街

已回复

官方回复

据了解,世纪绿洲物业通知小区由9月1日开始恢复固定车位月租服务,原来每月180元的流动车位月租服务没有取消。根据物业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内容有提及服务内容,其中第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1、露天车位:流动车位180元每月,固定车位250元每月。2、室内车位350元每月。此次恢复固定车位服务的范围为小区规划车位(如业主需进一步了解小区规划车位的具体情况可向规划部门查询),不涉及其他绿化车位。按世纪绿洲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第三款:该商品房项目中未计入公共分摊建筑面积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会所、运动场、游泳池、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架空层车库、和地面停车位等)以及所在小区其他各类康体设施及其他经营性和服务性配套,属于出卖人所有。此次物业公司恢复原来协议约定的固定车位月租服务,恢复服务的固定车位为规划车位(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属于开发商),且并未取消原来流动车位月租服务和调整价钱。另外,业主提出规划车位的权属问题超出我所的职能范围,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去确认。我所责成物业公司依法经营并详细向业主进行说明。 特此回复。 东莞市厚街镇房地产管理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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