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19665

2023-09-05 15:18:38

每年一万多的社保,报销额度只有800块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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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答复 来自:未知

尊敬的市民,您好!工单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方面,实际上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在社卫机构就医,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二是在市内医疗机构发生的急救和抢救,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三是针对在辅点医院及转诊至医院,按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2023年约为889元)设置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在医院限额用完后,可继续在社卫机构按照不设最高支付限额的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二)根据省文件规定,各地市需对普通门诊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我市结合多年实施“基层首诊”的做法,根据基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考虑选点调整后自由就医频率增高、基金历年收支等情况制定我市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规定,并适当突破省局要求,在社卫机构不作限额设置,引导参保人小病到社区就诊的习惯。 (三)到非社卫机构就诊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每年会随着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动态上调,数额将于每年1月1日前公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问政部门:医保局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补充{经部门核查,您提供的身份证号码系统显示查无此人,请重新补充参保人(市民妻子)正确信息、参保镇街}便于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问政部门:  横沥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医保基金的使用和待遇的设置需要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因此,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不可能无边的,“保基本”是最主要的功能,基金的使用也不可能是无度的,只有遵循合理的使用规则,才能使“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统筹机制顺利运行。为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在我市定点社卫机构就诊的,统筹基金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广东省文件要求,作为其补充,在非社卫机构普通门诊就诊的,我们根据基金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年度限额。对于市民在非社卫机构普通门诊的限额,是根据“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得出的,2023年的年度限额上调至889元,该限额为实际医保报销的费用,在非社卫机构就诊纳入医保报销的医疗费总额最高可达2500元以上。市民在年度限额用完后,可继续在社卫机构按照不设最高支付限额的规定享受医保待遇。该年度限额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会根据基数的调整动态上涨的。后续,我们也将会根据新政策实施后运行情况,在条件允许下对年度限额进行适当调整。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沥分局,联系电话:0769-83711736、联系地址:横沥镇财贸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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