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19955

2023-09-07 17:30:15

禁摩文件是否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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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ens 来自:未知

问:禁摩文件是否已失效? 2004年8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了《限制非粤S号牌摩托车在我市道路行驶的通告》(东府【2004】171号);2007年7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东府【2007】75号)。 而根据2022年07月28东莞市政府发布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22〕43号)中的规定,第十条 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一般称“决定”“命令”“规定”“办法”“规则”“细则”“意见”“规范”“通知”“公告”和“通告”等,不得使用“法”“条例”。上述第一段中的两个通知属于规范性文件范畴。故受《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管理,而其中第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当规定有效期。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暂行、试行的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延期实施或者修改后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一个2004年和2007年的通告,与法与理均属失效。 另外,东莞市政府在2017年集中清理过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的有《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订、废止、宣告失效文件的决定》其中保留了第一段中的2个禁摩通知,也就是说,2017年政府续了一次,那么从2017年开始算,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那上述禁摩的2个通告在2022 年就无效了。 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延期实施或者修改后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2017年,西安市禁摩文件到期失效,没有续期,西安市成为中国第一个解禁摩托车的城市。 西安解禁摩托后的第二年,西安新增的摩托车驾驶员增量就达到了10万多人,增幅是78.93%, 摩托车保有量也增长迅速,从2017年11月的14.7万辆增加到今年7月的19.5万辆,增幅达33.1%,但是摩托车造成的事故数却在逐月降低。 除了事故率降低,解禁摩托车之后,西安的堵车情况也在缓解,全国拥堵前15个城市最新排名中,西安市已经降到了第13名。全市核心区5月份高峰拥堵指数仅为4.95,属于轻度拥堵级别。在城市代步和短途通勤的场景下,摩托车实际上比汽车更灵活的。 摩托车作为一个很方便的交通工具,希望政府还我摩托车路权。

问政部门:  交警支队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东莞市政府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废止、宣告失效、修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8》(东府【2007】117 号)中明确《东府〔2004〕171 号 关于限制非粤 S 号牌摩托车在我市道路行驶的通告》以及《东府〔2007〕75 号 关于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仍然有效。具体可上莞市政府的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进行查询。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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