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本人在东莞多个街道有房产,均存在物业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也注意到各个投诉渠道中非常多关于物业的投诉,其中有很多是必须成立业主委员会才能解决的矛盾,但是据了解整个东莞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非常少,主要是开发商在交房前就给成立业委会设置了很多的障碍、挖了很多的坑,导致开发商的自有物业公司(基本都是交房后的首家物业公司)可以只提供低质的服务,而不担心丢失客户。有失自由市场的公平公正,严重阻碍了物业服务的进步,希望市领导考虑出台促进各小区成立业委会的举措,比如:1.优化《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减少业委会成立的阻碍因素;2.给各个街道房管所设定减少物业类投诉的具体指标,或者直接设定其管辖小区成立业委会数量的指标。希望政府心系民生,切实提高市民幸福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