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方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电费用电服务费用等不开具发票




编号:420319
2023-09-10 22:57:11
东莞市方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偷税
东莞市方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电费用电服务费用等不开具发票
问政部门: 税务局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反映东莞市方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开具发票问题的涉税举报事项已收悉。对于您举报的事项,答复如下: 经核实,东莞市方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不及时开具发票的情况,其已在2023年9月4日就2023年7月的电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2023年7月的用电服务费、8月的电费和用电服务费尚未收取所以未开具发票。如您后续有补充情况,可与税务机关取得联系。经与您联系,我们已将处理情况向您进行反馈。如有疑问可联系我分局投诉举报电话0769-22812562。 感谢您对东莞税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