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21016

2023-09-15 19:39:08

投诉桥头交警大队和车管所

处理用时:11小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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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忧 来自:未知

我已经到了崩溃边缘,46岁的我好不容易才通过驾驶证的考试, 2008年,父辈卖菜存了几年的钱在桥头桥光大道(现在必胜客)的位置,正规的店,买正规的红色女式豪迈摩托车:粤S2711,2015年,车开在路上,穿着制服的执法者把手一拦,我一万多财产顷刻之间化为泡影…… 2015年,为了脚程,生计奔波,在正规的店买了一台电动摩托车, 2020年12月,在上班的路上,被大货车碰到,出了事故,于是报警了,结果是:伤痛医院社保不给报销,自己的车被莫须有的罪名没收了,可笑的是,还要罚我这个受害者的款…… 2023年7月底,46岁的我终于车考过关,鼓舞之余,也觉得能给学生的孩子做个好榜样,毕竟“活到老,学到老”,迎难而上,是的,返程的路上空气都是甜的… 开心还没有多久,下午驾校便告知有事故卡住,车管所出不来证,兜兜转转都快两个月了,最后又回到原点,是在我身上捞的钱还不够,是吗?我是一个单亲妈妈,独自一人带着孩子积极、努力的生活,生活不易,钱真的好难挣,加上岁数大了,顶着各种歧视和嘲讽,辛苦与委屈,从不奢望能得到社会的关爱,可是你们确定要落井下石,加强逼迫我们吗?车子都在你们手上,还要我怎么做你们才肯罢休?

问政部门:  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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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联系当时收缴您机动车的交警大队处理。市民可通过“东莞交警”公众号预约“档案查询或更正”业务,按预约时段带上身份证明原件到我所档案业务窗口办理。如有疑问,请联系0769-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本次诉求您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六条 不受理事项:(七)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诉求人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又提出同一诉求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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