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24139

2023-10-09 15:31:52

装修问题

处理用时:11天0小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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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1978 来自:未知

大朗碧水天源枫景台5栋801目前在装修,屋内非承重墙几乎全拆,最主要是将主卫扩大(即:将原来的衣帽间及往睡房移40-50公分的地方,扩建为冲凉房及厕所;同时,将原来的书房与厨房打通,扩建为中西式的厨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和第三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的规定,建议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勒令其恢复原规划,以保障其他业主的权益。另外,不同意以做好防水为理由来改建,因为涉及漏水发霉的问题,这个是没法预估和衡量的,为避免日后出现不断的纷争,请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谢谢。 本人于9月7日将上述问题提交给大朗住建部门,但其于9月8日反馈提供相关资料----“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补充{补充装修单位企业名称、经营地址}便于相关部门核查处理。”后没下文。 此前8月初也跟该业主和物业沟通过,该业主表示得到相关部门出具认可证明再施工的,但出尔反尔,一直施工。我家墙体多处出现裂痕,且阳台位置也有发霉导致涂层脱落的情况。现在市级部门帮忙督促落实,其将衣帽间改卫生间和将书房改厨房究竟合理不?是否违反上述规定,请给予明晰,谢谢。

问政部门:  大朗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与物业了解,该业主反映的楼上业主装修涉嫌违法改建等问题,此前镇城管、住建、长富社区已多次协调处理纠纷,同时经住建等部门现场查看,并未发现存在违法改建等行为,已督促物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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