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26229

2023-10-21 10:03:59

顺丰东莞分公司参与消费欺诈倒卖产品,导致本人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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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文111 来自:未知

2022年8月,我在小区业主群里看到两个人冒充业主在群里模拟对话什么这个人减肥效果很好,加了微信,就有人联系我,刚开始说一两千块钱帮我减40斤,还说什么不节食不运动,我买了第一次之后他们就各种忽悠,每次都跟我说最后一次,但是每一次都在我身上找借口,让我一次又一次的交钱,只要我不买了他们就威胁恐吓我,说我不继续会产生什么很严重的后果,就这样一次一次的威逼利诱,虚假宣传的方式欺诈我消费49000元,希望工商领导能够为我们老百姓做主,让这些不法企业把骗我的钱退给我 付定金,他们发顺丰货到付款,尾款是付给顺丰的,这些卖减肥药的公司打着跟顺丰合作的旗号招摇撞骗,经我投诉顺丰客服之后,10月12日9;22分顺丰工号42254374的工作人员告诉我顺丰的工作人员参与倒卖,本人对于顺丰工作人员参与倒卖产品,帮这些消费欺诈公司代收货款 大量的网络受害者,这些发货地点都是东莞发货的,希望东莞邮政局引起重视,不要把东莞变成了诈骗分子发货的窝点 要求你们邮政局责成顺丰认真履行企业职责,让顺丰责成这些不良公司把钱退给我了

问政部门:  万江

已回复

官方回复

【顺丰速运】您好!经调解,东莞顺丰速运于10月25日答复:收方至阳光网申诉要求商家退还货款。经调查情况如下:1、收寄双方为买卖关系,申诉人为买家,托寄物为减肥产品,买卖双方交易后,商家分别在2022年7月、8月按疗程分4个单号给收方寄出减肥产品,单号分别为SF1359194054752、SF1370006425565、SF1371679372621、SF1667791859081,通过我司代收货款金额共计48000元,收方签收服用后于2023年10月9日才来电我司反映商家对销售出去的商品存在夸大宣传、诱导消费,要求我司处理退款;2、申诉前,我司已多次催促寄方公司联系收方处理售后问题,客服已及时回复收方解释因快件签收时间较长,通过我司代收的48000元货款均已返款给寄方,我司无法给予退款处理,此属买卖交易纠纷问题,建议客户留意寄方联系其处理,如其认为寄方存在诈骗行为,建议客户报警处理,我司会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客户不接受从而申诉,不存在“顺丰的工作人员参与倒卖”的情况;3、申诉后,再次回复申诉人解释其申诉的单号于2022年7-8月寄出,而其向我司反馈异常是在2023年10月,已超出1年(根据《邮政业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第十一条 国内邮件、快件寄递服务质量问题申诉,应当自交寄邮件、快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且此属买卖交易纠纷,我司代收的货款已返款给寄方,无法受理客户的退款申请,建议客户报警处理,我司后续全力配合警方调查。 【万江】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投诉东莞市暄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事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到涉诉地址进行调解,但现场未发现东莞市暄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执法人员也无法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该企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鉴于上述情况,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无法进行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决定终止调解。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于2023年11月14日19时27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诉求人上述处理情况。 如有疑问,市民可拨打政府热线12345进行反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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