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28475

2023-11-02 15:59:59

政策咨询:企业章程登记备案的章程条款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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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致 来自:广州市

企业在经办公司章程登记备案时,被工商局要求使用工商局的“章程模板”填入相关内容进行登记备案,一般不允许企业修改个性化的条款。 企业现在想修改2处地方,想咨询是否可行? 股东大会的职权及表决程序:原条款为“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对应的表决程序为“需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股东通过”,想修改为“对公司对第三方提供的任何担保作出决议”,且表决程序修改为“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想咨询这两处修改是否能实现并在工商局落实备案?感谢。 注意:本事项为“政策咨询”,企业拟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备案登记,不是“已经”办理,而且也不一定要去办理变更案登,所以要咨询政策能否允许这样修改。因此无法提供{企业名称、地址、信用代码}。盼相关部门能按“政策咨询”的方式回复,而不是查核具体个案问我要企业名称。十分感谢。

问政部门:  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查,市民极致关于咨询能否修改章程模板的相关问题。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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