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30225

2023-11-13 14:33:29

有关东莞社保个人帐户总金额问题

处理用时:2天21小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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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286 来自:未知

领导,您好! 我曾经在粤省事平台查询个人缴费总额是8990.88元,单位划入个帐是1659.76元。当时打电话(22771211)查问情况,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叫我报个人身份证号帮我查询,首先她在省系统查到确是上面的金额,我对她说在2010年我在网上查到个人社保帐户额是14000多元,到现在已经过了13年多了,加起利息应该有超过2万,后来她在东莞市系统进一步查询,查询结果确实有2万多的个人社保金额,她说会与市系统为准。 因为我明年就要办退休了,请帮我在东莞市系统查询一下个人社保金额具体是多少?谢谢你! 谢谢抽空回复! 东莞市民

问政部门:  12345热线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统一和规范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1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每年由国家统一公布。按照《广东省集中式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由广东省集中式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支撑全省职工养老、工伤失业等业务统一办理、数据共享、服务协同,养老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由省根据国家规定统一维护。我市自2020年10月起上线省级集中式社保业务系统核发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即,本市系统不再用于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经核查,您在本市参保缴费的个人账户本金数据已完整无误上传至省系统,届时在省系统办理退休时,省系统会统一按规定计算利息数据的,无需疑虑。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龙分局,联系电话8132933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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