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30405

2023-11-14 16:57:58

光明中学校内小卖部问题

处理用时:6天21小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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鍏扮幉12358 来自:未知

光明中学校内小卖部食堂均售卖饮料零食泡面等,校园内还有各种饮料的自动售卖机,学生可刷饭卡不受限无节制的消费,试问一下,初中的学生正处在青春期发育的关键时期,过多的摄入这些垃圾食品,饮料,作为一所全寄宿制的封闭学校,一学期两万多的学费,学校不是应该从生活学习上多方位的管理学生吗,而且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第45号令)第二十条,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望有关部门彻查一下。

问政部门:  教育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来件已收悉,感谢您对东莞教育的支持。根据您反映的光明中学小卖部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第45号令)第二十条,“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根据国家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寄宿制学校确有需要的可设置小卖部,为学生提供便利的、必要的生活服务。 根据以上情况,我局要求学校严格执行上述有关对学校小卖部的相关规定,落实不得售卖“三高”食品,同时广泛听取家长、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如对学校管理有任何意见及建议,可以直接联系学校后勤服务电话反映(电话:0769-2229185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东莞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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