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小孩感冒到东宝路东城社区门诊看病, 社区门诊没有停车位,旁边的一个停车场也停满了没有车位,我就把车辆临时停靠在马路边(车牌号:粤BBK2935),并打开了双闪灯,期间并未防碍交通通行,以及行人通行, 11:10 我拿了药就准备开车回去,发现车玻璃一个不显眼的地方放在一张罚款单, 单据上的时间是11:05分。 离罚单仅只有5分钟左右的时间,我有以下几个问题: 1:东莞每年新增车辆那么多,停车位,道路并没有相应增加,必然导致停车紧张,在特殊地方,像医院这种地方是不是要划定停车位,方便群众就医停放? 2:为什么没有通知就直接开罚单,同样是东莞,有些地方抓拍到违停后会有短信提醒,以提配车交及时移开,而此次完全没有提醒就开罚单,是不是过于简单粗暴,缺少执法温度? 全国很多城市像最近的深圳,先提示, 15分钟仍未挪车才会予以处罚, 东莞能否借鉴呢 3:对于严格禁停的地方要划禁停标志予以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