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华润置地润府强制执行加一元物业费,高于东莞正常不超过3元的标准



编号:432421
2023-11-26 21:33:10
南城华润置地润府加收物业费
南城华润置地润府强制执行加一元物业费,高于东莞正常不超过3元的标准
问政部门: 南城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查,华润置地润府物业为华润置地(东莞)有限公司,当事人提供了《华润置地中心润府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和《华润置地中心润府前期物业服务须知》,《华润置地中心润府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第七条1.物业服务每日(1)处有标示有“高处住宅3元,住宅楼商铺7元”字样。第十五条标示有“为匹配项目的服务定位,乙方在物业服务费所包括的服务内容外,向甲方提供1元/平方米/月的增值服务,增值服务内容涵盖客户服务、安全服务、环境服务、维修服务等类别具体增值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 。”字样;《华润置地中心润府前期物业服务须知》标示有“一、[华润置地中心润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华润置地东莞有限公司],依法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润加物业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由东莞分公司提供服务 ]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物业服务,并于[2022]年[7]月与其签订书面的《华润置地中心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高层住宅基础物业服务费3元/平方米/月,并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增值物业服务费1元/平方米/月。”字样。当事人称2022年7月签订书面的《华润置地中心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有讲到收取3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和1元/平方米/月的增值服务,共计4元/平方米/月。近期签订的《华润置地中心润府前期物业服务须知》也讲到了收取3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和1元/平方米/月的增值服务,只是加在一起说导致以为物业费是4元/平方米/月。有部分业主向物业反应过这个问题,物业也告知现在只是预前告知和公示,还没有收取费用,我局决定不予立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