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35321

2023-12-12 11:46:29

东城光明明新路自建房违建用作公共聚众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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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舟已过万重山 来自:未知

东莞市东城光明明新路13号3栋101、102、103、104号房屋,13号4栋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号房屋,占地合计993.6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达3620平方米。以上房屋建成20余年,先后用作厂房、厂房宿舍、民宿客栈等,内部结构布局多次大拆大改(如1楼、3楼平层打通、2楼平层打通且加建多个房间),顶楼加建房间、搭建钢架铁皮。 近年来全国多地出现楼房坍塌的重大安全事故,如2022年4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2021年7月12日江苏苏州某公司辅房坍塌事故,直接原因都是擅自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建设,造成房屋超出荷载,最终造成房屋整体倒塌。 根据东莞市《关于进一步明确既有建筑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有关要求的通知》第一条,对于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应在办理施工许可,并被纳入质量安全监督后方可动工建设。第二条,如涉及增加面积、层数,改变平面布局等规划指标、方案变更的,应在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后,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方可动工建设。第四条,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开工登记、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施工前未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施工、施工队伍无资质等情况,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依法查处,并提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 为保障房屋租户、民宿客人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城管部门查核东城光明明新路13号3栋101、102、103、104号房屋,13号4栋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号房屋内部、顶楼的拆改、加建: (1)是否属于违法违规建设? (2)有没有合法的改建、加建审批手续? (3)是否办理施工许可或施工备案? (4)是否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合格? 请城管或相关部门尽快上门核实,依法处理,给予回复。 附:明新路13号3栋101、102、103、104号房屋,13号4栋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号房屋一楼、二楼、三楼、顶楼照片

问政部门:  东城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投诉的东城明新路13号3栋、4栋楼顶加建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投诉后 1、东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于2023年12月13日派员前往现场调查。经查,位于东城明新路13号3栋、4栋,现场未发现上述两栋楼顶加建、扩建行为。 2、12月25日,东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对投诉反映的相关建筑物进行检查,检查时未发现该房房有改变原建筑结构的装修行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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