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镇稔路312号滨海明珠小区 物业公司:碧桂园物业 一、物业私自更换新门禁设备及系统的事实: 小区物业公司在没有按照法律征询大部分业主的意见下(仅是张贴公告),就擅自决定拆除老门禁设备及系统,并与新门禁设备及系统的厂商签订5年合同,私自更换小区所有楼栋和大门新的门禁设备和门禁系统。 拆除旧设备更换新门禁设备及系统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1日。 二、物业私自更换新门禁设备及系统涉及的相关法律依据 更换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可能涉及资金的募资使用以及改建或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事项,该些事项需由业主共同决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更换门禁设备及系统,涉及决定前款第七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因门禁严格意义来说涉及建筑物的附属设施,且门禁一并安装的广告屏涉及第(八)项的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278条的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因此,小区物业公司并无权自行决定更换门禁和安装广告屏。 三、关于物业不该未经业主共同决定擅自更换新门禁设备及系统的考虑 1、老门禁设备及系统都一直正常使用,是否有必要更换没有征询全体业主意见。 2、老门禁及新门禁差距太大,新门禁外观丑、质感差、广告多、影响大:新门禁更改了建筑物的外立面、电子大屏广告严重影响业主的生活和小区的品质、设备外观巨丑质感山寨简陋、新门禁系统差评如潮、存在隐私数据安全隐患,新门禁设备与业主房屋室内的可视化设备无连通。尤其是老门禁只是门禁设备(包括刷卡和人脸识别),但是更换的新门禁设备是一个带有门禁功能的大英寸的电子广告屏,跟老的门禁外形完全不一样,脱离了更换门禁的初衷,更是改了建筑物的外立面,而且电子大屏的广告严重影响业主的生活和小区的品质。等等这些都是我们业主的重大关切点,理应需要全体业主表决。 3、在物业张贴的公示的内容里,更换的设备是厂商有偿提供,费用是本小区通过广告位换设备,而且设备费用总金额达到90400元,这笔费用支出就是用小区的资源来换取门禁设备,如此大的金额小区物业公司不应独自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