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屋村在位于东坑镇迎宾路3号源景工业园旁面积1554平方米地块(非农业用地),拟向东莞市先富贸易有限公司以6元/平方米,出租20年,租金每5年递增10%,由于会议时间短,无法了解项目详细和细节下,本着支持村委会工作,于会议上代表们(被动)签了名,基于本村很多村民提出项目的考虑和意见。向问政平台反映问题及意见,望跟进。 基于丁屋村集体经济薄弱,集体土地流失问题严重,可持续发展土地资源贫瘠的情况下,村委会本着盘活集体资源的目的,把可利用土地资源出租,村民是理解及支持,但是,在这种背景下,村委会把工业区旁仅剩的1554平方的土地以6元/平方米的价格租赁给贸易公司做绿化,并且一次性签20年租赁合同,不符合当前丁屋村集体资产可持续发展利益。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讨论其合理性。据了解当地政府“当前”对该地块管控方向是要求只能种绿化,但地方是发展的,政策是会松动、会变化的,一次性签20年合理性?过程中,政策松动或变化,如何保障资产的有效利用和村民利益?回顾村过往村集体土地资源流失的历史教训,是不是考虑只能短期(3-5年)的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