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38057

2023-12-29 23:44:43

长安芙麦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解雇职员

处理用时:13天7小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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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东莞市

1、公司违法解除本人的劳动合同关系,不予结算工资。 2、公司不依法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 3、公司不依法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4、公司严重超时加班,每天晚上加班到10点。

问政部门:  长安

已回复

官方回复

【长安】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月12日,人社分局工作人员根据线索到企业调查处理,经调解,公司只同意补偿半个月工资,信访人表示不同意,已建议信访人到人社分局申请仲裁。关于企业的其他行为,已责令其整改。如信访人还有疑问,可拨打人社分局信访组咨询电话:85395333-101。 【市公积金中心】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您需要投诉单位未按规定为本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履行相应的举证及配合调查的义务。请您本人携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工资银行流水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原件、社保参保明细原件及前述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均一式两份)到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区或(松山湖、水乡功能区、滨海湾、石龙、虎门、塘厦、常平)七个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进行实名投诉登记,以便我中心立案调查及处理。相关指南可查阅我中心官方网站dggjj.dg.gov.cn-便民服务-维权投诉-职工追缴维权指引。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12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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