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月6日在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滨北路438号)诊疗,因未随身携带社保卡和身份证,按照导诊人员指引扫现场的一个二维码进入“腾讯健康”微信小程序调出本人的医保二维码亮码(扫码)挂号就诊。经医务人员诊断结束后拿处方单去缴费结算时,收费人员告知我不能使用社保报销,需全额自费。因本人每月都按政策缴纳社保费用,现场我强烈要求必须门诊统筹报销,否则要求退还本人在东莞市缴纳过的所有社保费用。在本人要求下,收费人员又重新让我调出“腾讯健康”微信小程序中本人的医保二维码亮码(扫码)重新挂号,并让我再次找诊治医生按照新的挂号重新开处方单。重新开处方单后才按照社保门诊统筹报销后的费用进行了结算、取药。 因病情未痊愈,本人再次于1月10日在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滨北路438号)诊疗,本次也是没有随身携带社保卡和身份证,凭上次经验,直接调出“腾讯健康”微信小程序中本人的医保二维码亮码(扫码)挂号就诊。然而本次在缴费结算时,收费人员告知我金额同时手持收款机扫本人微信付款码收取了我的诊疗费用,费用支付后当场我就提出质疑为什么费用比预想多(因为我看了医生开的处方单上药品清单合计报销后的金额不多),收费人员告知我是全额自费。我又重新要求本人上次诊疗可以使用社保门诊统筹,为什么这次诊疗不可以,且讲明了上次遇到第一次挂号不能报销的经历。后收费人员重新帮忙挂号再次找诊治医生重新开处方单按照社保门诊统筹报销后的费用进行了结算、取药。。 请有关部门核实一下,什么原因会导致第一次挂号不能使用社保报销非得第二次重新挂号才能使用?能不能解决,方便老百姓。 看个病因为重新等候医生开处方单、重新排队缴费取药浪费时光,本来看个病要花一个多钟,经这样折腾又要多花半小钟到一个钟,我严重怀疑是故意设置“陷阱”不让用社保报销。 还是那句话,能报销就爽爽快快报销了,不能报销就把所缴费用都退了,搞干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