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碣镇祟焕中路23号利丰中央华府小区,全新小区,2022年元月有业主正式入住, 1~3栋都有架空层,2022年下半年物业安装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第三十七条, 见附件图片,目前这个架空层,是不适合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除了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第三十七条规定外, 还有以下其它原因: 1. 架空层的充电桩在晚上发生火灾时, 按目前大多数人的用手机的习惯, 包括保安实际工作中也在专注手机的情况, 是很难在15分钟内发现火灾。 当发现时, 大概率已烧完。 特别是充电桩紧贴高度24层楼房的主立柱 和 主梁。 高度24层楼房的主立柱 和 主梁受到火灾的熏烤, 钢筋和混凝土因为膨胀系数不同, 受热后会发生分离,没有人知道后果是什么。 物业在1~3栋架层,安装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发现违反相关规定, 请应急局和消防大队了解情况, 并跟进处理。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