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阳光热线问政平台: 我是南城稻花村10栋住户,1月13日因厨房瓶装石油液化气使用完毕,致电96123要求提供石油液化气,南城兴华燃气供应点一名工人送气到我家后,以浴室石油液化气调压器双出口(双咀)为由,拒绝提供厨房用瓶装石油液化气。而后,我家多次与该燃气供应点相关人员及梁姓负责人沟通、解释说:我家现在急需的是厨房用石油液化气,而且厨房石油液化气调压器为单出口,并非浴室用瓶装石油液化气。该燃气供应点则回答:只要你家石油液化气调压器有双出口(双咀),就不供气。致使我们家无法正常生活。现在,我们有几个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解释: 1、南城兴华燃气供应点人员是否具有监督检查瓶装石油液化气的主体资格? 2、南城兴华燃气供应点是否具有因我家浴室瓶装石油液化气调压器双出口(双咀)而拒绝向我家厨房提供瓶装石油液化气的权利。 同时,我们有两点诉求: 1、请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的。)对该燃气供应点进行严肃查处。 2、我们家已经用兴华燃气20多年了,今后不再使用该公司的燃气,请该公司拿走他们的石油液化气罐(空罐),并退回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