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镇大沙村融创松湖澜园周围好多养鸡户,每天从凌晨2点到早上公鸡打鸣此起彼伏,严重影响休息, 百千万工程不是靠养鸡实现的, 靠的是人,希望政府为民,急百姓之所急,为了东莞的未来真正做点实事吧 养鸡的味道严重影响周围住户的空气质量环境!这个养鸡行为不是应该禁止吗? 根据643号文件第五章第三十七条,应该处于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拆除或关闭。 再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请相关部门务必此次重视,已经几年的问题,为何不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