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对于近日市场监督局的投诉回复不满意,要求就具体投诉事情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回复,而不是简单检查店家相关证书敷衍了事。本人简述相关情况:我于1月10日晚上18点30分左右在虎门镇长德路12号1041号芝味蛋糕店购买两款蛋糕共49元(如下图所示),其中一款蛋糕名为“蓝莓乳酪”,并于晚上19点45分左右到店自取。本人于当晚吃了其中的一件蛋糕,并将另一件“蓝莓乳酪”的蛋糕放入家中冰箱储存,但于第二天中午12点左右食用时发觉口感有异,经细心观察发现可疑斑点,本人和家人再三观察后觉得应是发霉斑点,并即时联系商家,向店家讲述蛋糕情况,问其是否存在因一时疏忽误售过期食品的可能性(如下图所示)。店家一直坚持绝无可能发霉,表示只是蓝莓酱氧化色,可放心食用。后来,我在当日下午3点左右拿着霉点蛋糕到芝味蛋糕店与店主夫妇现场共同探究,其夫妇对蛋糕中的霉点与蓝莓酱色差视而不见,仍坚持所谓的霉点是蓝莓酱经长时间氧化所致。本人认为既然大家存在本质上的分歧,且食品安全非小事,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大家负责的初衷,应找专业的职能部门公正处理此事,于是拨打了市场监督局的电话反映了此事,要求职能部门及时调查处理。我拨打电话后带同标本蛋糕计划离开,但男店家非常“热情”挽留,阻挡我离开的路,并用“上有老、下有少、生活不易”的理由希望我取消反馈。经过长时间的纠缠,我终于得以离开。在2024年1月16日,职能部门通过短信方式回复了我的反馈(见下图)。本人对回复不满意,原因如下:一、本人当时拨打电话反馈的时间是工作日且是上班时间,最简单的处理应该就是即时派人到现场观察处理,实行即时发现即时处理,我觉得就算是2、3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也是可以接受的;二、因没有现场即时处理,就也没有了对投诉事件进行就事论事的调查,即没有针对存有霉点的蛋糕进行化验,且在后来的到店检查中亦没有抽检其中商品,只是简单地检查了店铺的相关证书,本人对此检查流程存在一定的疑惑—①难道有证书就不会出售过期食品吗②有证书后出售的食品就一定符合食品安全规范吗; 三、职能部门的回复简单、机械,明显偏离本人的诉求,亦没有让本人感受到其已实行监督的职能。希望本次的反馈能得到一个有效的回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