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银龙路永平综合楼405室是不是可以開始辦理不动产
编号:443519
2024-02-15 12:51:23
虎门银龙路永平综合楼405室是不是可以開始辦理不动产
虎门银龙路永平综合楼405室是不是可以開始辦理不动产
问政部门: 虎门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回复如下:经查核,该楼盘所属建筑物所使用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该房产实际落幢宗地在集体土地范围内,所有权属于社区农民集体。 根据《民法典》第356、357条关于“房、地应当一并处分”的基本法律原则,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等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一并办理转移登记。基于“房、地应当一并处分”的基本法律原则,该房屋暂无法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我中心多次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但市中心表示要等上级部门出台政策后才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还请您耐心等待,如我中心收到上级部门解决方案,会尽快通知您。请保持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8729036,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