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44909

2024-02-27 16:09:20

虎门众筑滨海中央(备案名:花城豪苑)物业及开发商不许业主租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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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众筑滨海中央(备案名:花城豪苑)物业及开发商不许业主租赁停车位,原本负三和负四层供给给业主停车用,去年将负三楼全部停车位锁上地锁,包括人防车位也全部上锁,莞e住建app显示负三层并没有全部卖完,强迫业主停到负四,今年甚至不给业主租赁月租车位,即使负四层也不给租赁,多次说月卡名额不足,口头多次要求业主买车位,众筑开发商以及旗下的物业公司为了逼迫业主买车位,手断极其恶劣,请问开发商和开发商旗下的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众筑物业在进入本小区,不作为,不负责,处处和业主对着干,停车场出口,入口时不时就停几台车挡住,但凡安排人员进行巡逻,都不会有车子停在停车场出入口!!众筑开发商及旗下的物业管理的这种方式,政府有关部门能否出面解决?

问政部门:  虎门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收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马上约谈开发商并了解情况,开发商表示,为规范产权车位的有效管理及保证意向购买客户的需求,开发商对部分未售产权车位进行上锁管理,不存在所有车位上锁的情况,除部分产权车位外其余空置车位依然充足,可满足已入住住户的实际停车需求。收到您的反映意见后,我局亦督促开发商组织人员于近期不同时段对地下车库进行实地查看,动态关注存在业主找不到停车位、停车困难的情况,及时结合实际销售情况和停车需求对管理策略进行调整。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和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开发商表示对车位的处置有可卖、可月租、可临停三种方式,能够满足业主需要。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将该情况告知于您,您表示理解。针对要求物业公司正常办理停车月卡的问题,以房管所回复意见为准。(住建局)关于市民反映:“滨海中央停车场出入口乱停车”的问题,我所工作人员2月27日10点20分致电市民,希望了解具体情况,但无法联系上市民。通过滨海中央服务中心负责人了解到小区停车管理情况,物业方称停车场出入口明确标明禁止停放任何车辆警示标识,设置减速带等方式,降低安全隐患。 我所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前期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在出入口处加强安保巡逻,及时处理出入口处的违停车辆,对违规停车的车主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对多次不听劝阻的车主立即向消防部门举报反映。如有疑问请联系我所市场组,联系电话:85183783。(房管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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