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46134

2024-03-06 19:31:52

问政内容答非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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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ley 刘二莲 来自:中国

问政内容答非所问,谁可以处理?上牌规定不合理可以改,由此产生的罚单为何不能撤销?规定不上牌罚20,我是申请了,钱都交了,交警部门说发票车架号不对,不给发牌,上路罚50,这正确吗,合理吗?其他城市都可以免费上牌,东莞要收费,市民认了,还卡这卡那,然后罚款,这是文明城市的执法标准?非要市民把小事变大才能引起重视

问政部门:  12345热线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工单28030708451434401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28022908573833701,市交警支队已作出答复,回复意见: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鼓励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废旧或者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对于不上牌的处罚,依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的,交警部门将给予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的处罚;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交警部门将给予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的处罚。2024年2月20日东莞市公安局公告《东莞市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一般交通违法清单》“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属严重违法行为,会被处五十元罚款,具体清单内容可上“东莞市公安局”网站-警务资讯-公告公示一栏查看。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依法依规上路行驶,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本次诉求您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七)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同一诉求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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